{{ $t('FEZ002') }}教導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屏東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21日屏府肺指字第11031715600號函及110年5月19日屏東
縣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會議(第2次緊急會議)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請依據第三級警戒區域9大防疫指引 (附件1-7),確實配合執行各項防疫措施。
三、請學校配合事項:
(一)落實校園停止對外開放之規定,檢附「屏東縣政府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件舉發通知書」及「屏東縣政府違反傳染病案件舉發處分作業流程圖」供參。
(二)疫情嚴峻期間,縣府定期查核及公布各單位落實執行情形,並予以究責。
四、國內疫情嚴峻,臺灣為一日生活圈,病毒會透過人與交通迅速傳播,呼籲縣民朋友應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,相關資訊會隨時更新請全力配合中央及縣府防疫措施。
五、防疫訊息可至本縣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pthg.gov.tw/Default.aspx),衛生局網站防疫專區(https://www.ptshb.gov.tw/Default.aspx)、潘縣長臉書或疾管署官網(https://www.cdc.gov.tw/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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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1-05-31
{{ $t('FEZ014') }}2021-06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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